今年以来,镇雄县认真贯彻执行省、市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,积极受理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,扎实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。
突出重点处置。突出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,市委、市政府以及县委、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上不坚决不到位、弄虚作假、阳奉阴违的行为;推进扶贫工作中“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”,对待扶贫工作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、做表面文章的问题;贪污挪用、截留私分、优亲厚友、虚报冒领、雁过拔毛、强占掠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处置。
实行限时处置。明文规定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收到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后,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置;各乡镇(街道)纪委对上级转办或交办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,须3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置;各乡镇(街道)纪委本级受理或同级其他机关移送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,须3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置。
强化精准处置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均实施初步核实,确保受理一件、排查一件、核实一件。县纪委关于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,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完成处置后3个工作日内送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;乡镇(街道)纪委关于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,分别报送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、党风政风监督室和督查组以及转交办机构。截止目前,全县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问题线索53件,初核53件,立案10件13人,处分24人。(艾星)